國發基金公告申報將出售聯合再生持股,共計 420 萬 1,476 股,採一般交易方式轉讓,期間為 4 月 13 日至 5 月 12 日。預定轉讓後持股為 9,457 萬 3,203 股,國發基金表示此為例行退場機制。
國發基金參與投資聯合再生的背景,源於新日光能源科技面對中國太陽能產業低價競爭,規劃與昱晶能源、昇陽光電合併後更名為聯合再生,向國發基金申請產業創新轉型基金參與投資。經三階段審議後,國發基金於 2018 年 10 月正式投資。
聯合再生合併後持續虧損,引發公司治理等爭議。國發基金在 2024 年啟動退場評估,但儘管持有期限早已屆滿原則規定的 5 年,退場進度不如預期順利,備受外界關注。
此次退場行動再次引發外界對政府基金投資綠能產業策略的討論。在全球淨零轉型趨勢下,如何在政策支持與市場紀律間取得平衡,以及政府基金的退場機制是否足夠靈活有效,都值得持續檢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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