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地方法院於4月10日公開柯文哲涉京華城案、侵占政治獻金案的完整判決書,篇幅長達391頁(含附件共457頁),詳細交代法官的認定理由。柯文哲於2026年3月26日一審被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、褫奪公權6年。
判決書量刑部分第306頁揭露關鍵事證:檢方在柯文哲辦公室搜出撕碎的便條紙,拼湊後上面寫有「晶華→orange出國」字樣。法官認定「orange」即指柯文哲的隨行秘書「橘子」許芷瑜。許芷瑜甫於民國113年8月27日返國,急於同月29日訂購機票搭機赴日本,法官據此認定柯文哲確有指示共犯或證人出境之行為,構成干擾偵查。
判決書同時揭露,柯文哲透過代號「木可」的管道取得政治獻金。法官以近3,000字篇幅交代「小沈1500」不論罪的原因,並詳述柯文哲在京華城容積率案中明知違法仍為之的完整犯罪脈絡。
判決書公開後再度引發PTT與各大社群平台激烈討論。柯文哲陣營已表態將提起上訴,案件預計進入二審攻防階段。政治觀察家指出,此案每次開庭都將再度引爆輿論關注,成為影響政治版圖的持續性變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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