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本額 2,000 萬以上食品工廠率先適用,三年內分階段擴及全台逾 3,000 家業者
【2026年1月15日,台北訊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(TFDA)正式公告修正「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應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、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」,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,資本額新台幣 2,000 萬元以上、未達 3,000 萬元且從業人員 5 人以上的食品工廠,須依法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。
食藥署採取分階段推動策略:2026 年先納入資本額 2,000 萬至 3,000 萬元的食品工廠;2027 年擴及資本額 1,000 萬至 2,000 萬元且員工 5 人以上的業者;2028 年進一步涵蓋資本額未達 1,000 萬元且員工 5 人以上的食品工廠。預估三年內將有超過 3,100 家中小型食品業者納入監測規範。
食安監測計畫涵蓋四大核心面向:製造過程危害分析(Hazard Analysis)、標準作業程序(SOP)建立、內部稽核機制,以及供應商管理與原料追溯。食藥署表示,過去食安監測計畫僅適用於大型食品業者,此次修法目的在於將食安防線向上游與中小型製造端延伸,從源頭降低食安風險。
本次修法也同步新增輸入業的強化規範:殼蛋、花生及其製品,以及同一貨品分類號列之食品若經邊境檢驗不合格達兩次者,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須辦理食安監測計畫。食藥署強調,食安治理從大型企業擴展到中小型業者,是提升台灣食品安全整體水準的必要一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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